市场监管总局: 两项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将施行
本报讯 (记者 罗晨)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同时将《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修改为《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两项规定均自2025年4月15日起施行。 《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共24条,针对企业落实主体责任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适用范围、风险报告、工作机制衔接、监督抽考、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义等方面进行了修改。调整规章适用范围,健全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体系。明确规章适用于食品
2025-04-0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