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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饮服务疫情常态化防控指导意见发布
来源:中国安全食品网 2020/11/6 11:30:39

  本报讯  为贯彻党中央关于抓紧抓实抓细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总体防控策略,在疫情常态化防控下规范餐饮服务经营活动,保障消费者与从业人员健康安全,促进餐饮业恢复发展,近日,商务部、国家卫健委、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餐饮服务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倡公勺公筷;对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餐饮单位应立即停业,并进行终末消毒。

  《意见》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科学开展餐饮业疫情防控工作,落实落细防控举措,充分发挥餐饮业在保障民生、增加就业、拉动消费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不利影响,支持餐饮业加快恢复发展。

  《意见》强调压实压紧餐饮服务单位疫情防控责任。加强餐饮员工卫生管理防控责任;在食品采购和加工方面,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严禁采购和制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原料供应商选择、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和加工用具的清洗要符合保障食品安全的有关规定。密切关注原料供货商所在地的疫情变化情况,如原料供货商有员工确诊,根据相关防控规定对已采购原料封存待查。在环境卫生方面,当场所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餐饮服务单位应立即停业,在疾控机构指导下对场所环境和空调(系统)进行终末消毒,直到卫生学评价合格并经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恢复正常营业。

  《意见》提出,对于合餐顾客,餐饮服务单位应提供“一菜一公筷、一汤一公勺”,或者“一人一公筷、一人一公勺”服务,公勺公筷宜采用不同颜色、材质或突出标识等醒目的方式进行区分。鼓励提供密封包装的牙签。有条件的餐厅(馆)要积极推广分餐制。此外,用于顾客自取或外送的餐食,《意见》提倡每份餐食使用自制或订制的专用食安封签。

(袁国凤)

  《中国食品报》(2020年11月06日03版)

(责编:袁国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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