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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区域协同地标36项 协同发布16项团标 长三角一体化标准化工作显成效
来源:中国安全食品网 2023/12/26 14:16:21

本报记者  袁国凤

  “上海、浙江、江苏、安徽积极探索、主动作为,全方位、多层次开展长三角一体化标准化建设,形成了一系列成果,在数字政府、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重点领域,三省一市共同发力,制定区域协同地方标准36项。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行委员会联合上海青浦、江苏吴江、浙江嘉善等地政府,将16项先进适用的团体标准采信为示范区协同团体标准。积极引导活力凸显的市场标准建设,推动龙头企业、社会团体加强长三角一体化标准合作,在物流等领域协同发布16项团体标准。”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司司长肖寒近日在2023年度长三角标准化工作专题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长三角一体化标准化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已基本建立区域标准化政策体系、健全区域标准化工作协调机制、构建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以及提升长三角标准国际化水平。

协同推动标准“走出去”

  “标准是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纽带,也是全球范围技术合作和产业协同的通用语言,是制度型开放的重要内容。”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陈彦峰表示,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于2020年成立国际标准化长三角协作平台,努力整合区域产业优势、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共享区域国际标准化工作资源,以区域合力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促进长三角区域核心竞争力提升。

  陈彦峰介绍,依托国际标准化长三角协作平台,一是共同推进国际标准项目孵化试点,平台成立之初,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就共同公布了21个国际标准孵化试点项目,至今已发布的国际标准达16项,还有部分在研制中,即将发布。通过项目试点合作,带动了区域国际标准化人才的共同成长,也提升了区域国际标准化的整体水平。二是共同推进国际标准协作向纵深发展,为聚焦区域重点领域深化国际标准化协作,三省一市人工智能行业组织于2022年发起成立国际标准化长三角协作人工智能专业平台,以国际标准化协作赋能人工智能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及场景应用。三是共同推进区域国际标准化技术资源开放共享,在国际标准化长三角协作平台网页公开三省一市国内技术对口等各类资源信息,畅通区域国际标准化工作渠道。四是共同推进国际标准化交流研讨,2020年以来,共同举办“国际标准化讲坛”等特色活动,国际标准化长三角协作平台活动品牌逐步确立,区域国际标准化协作氛围日益浓厚。

  陈彦峰表示,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将进一步聚焦长三角重点产业领域,在加强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跨区域协同、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分工协作水平的过程中,同步加强国际标准化区域协同,同步加强国际标准化工作布局,以“标准链”促进“创新链”“产业链”融通。进一步探索长三角国际标准化协作有效机制,点面结合,优化国际标准合作研制方式,共同产出更多国际标准成果,特别是在区域优势产能、优质装备、适用技术“走出去”的同时,共同推动更多标准在“一带一路”国家的推广应用。进一步加大区域国际标准化人才培养力度,通过共享国际标准化教育培训基地、共建国际标准化创新团队等途径,促进区域国际标准化人才共同成长,努力以区域国际标准化合作优势,助力提高长三角产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位势,助力加快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建设,助力长三角引领全国参与全球合作交流。

引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

  在标准协同引领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方面,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二级巡视员顾永红介绍,近年来,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标准支撑和引领长三角区域生态环境共保联治、生态绿色低碳发展,合力共建绿色美丽长三角。自2019年开展长三角一体化标准化合作以来,在生态绿色标准化领域,取得的成果最多,累计发布实施17项长三角区域统一地方标准,其中涉及生态绿色的有13项,占3/4以上;依据标准等开展长三角区域环境治理,取得的效果显著。

  一是健全标准体系规划。贯彻《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三省一市党委政府分别出台实施意见或行动计划,都将生态绿色标准化作为重要任务部署。贯彻《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一体化发展规划纲要〉推进长三角一体化标准化的实施意见》,专门部署推进长三角生态环境共保联治标准化相关内容。落实《长江三角洲区域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规划》,三省一市生态环保部门出台《长三角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一体化建设规划》,系统谋划长三角生态绿色环保标准化工作。同时,长三角各省市在双碳绿色、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生活垃圾管理等地方性法规、相关“十四五”规划中,均部署生态绿色标准化相关工作。

  二是完善协作机制制度。一方面,强化部省协作,落实《服务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实施标准化工作指南》,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标准委)领导下,健全长三角一体化标准化工作协作机制;上海、江苏、浙江与国家标准委建立部省(市)标准化工作合作机制,将生态文明标准化纳入部省(市)合作重要工作。另一方面,强化区域协作,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成立标准化建设工作组,出台《长三角标准一体化工作制度》,明确工作推进机制、轮值制度等;构建完善“统一征集、统一立项、统一研制、统一编号、统一发布、统一实施”的区域地方标准工作机制和管理模式,推进生态绿色一体化地方标准工作;在工作组架构和统一地方标准管理模式下,与三省一市生态环保等部门形成协同机制,共同抓好生态绿色一体化标准化建设。落实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建设部署,上海、江苏、浙江市场监管部门会同示范区制定《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标准管理办法》,率先探索建立生态环境的标准统一、监测统一、执法统一制度体系。

  三是加强标准供给和实施。聚焦加强长三角区域环境保护、绿色发展,坚持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开展生态环境标准核心技术攻关和重要标准供给实施。强化标准“硬约束”,联合发布《固定污染源废气现场监测技术规范》等10项污染物排放限值相关标准,研制标准,不断完善长三角地区污染防治标准体系。突出标准“引领性”,联合研制和发布《绿色产品和服务认证规范》等标准5项,以标准引领重点领域生态绿色一体化建设。加强技术支撑保障,三省一市积极参与生态文明领域国内外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发挥生态环境、绿色环保等省(市)级标准化技术机构作用,保障区域一体化标准研制和实施。联合推动标准实施应用,三省一市市场监管部门与生态环境等部门,大力推进生态绿色标准与区域内法规、政策、制度相协同,强化标准落地实施,助推长三角地区天蓝、水碧、土净,加快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认真落实好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国家战略部署。

 

《中国食品报》(2023年12月26日03版)

  (责编:袁国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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