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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琦委员:试点餐饮业增值税存量留抵退税
来源:中国安全食品网 2021/3/8 16:1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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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王薇)餐饮业自2016年开始实行的“营改增”,对引导餐饮业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可持续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一些弊端也同时显露。全国政协委员、陶然居集团董事长严琦建议国家税务部门在餐饮行业实行存量留抵退税政策,将餐饮行业作为增值税存量留抵退税的试点行业之一,出台相应政策措施,允许分期、分步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严琦指出,餐饮企业由于进销项税率不同,加之开设新店产生的建筑、设备采购等进项税额,会出现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导致企业支付的进项税无法全部抵扣。连锁餐饮企业经营规模越大、连锁门店越多,增值税缴纳越规范,增值税进项税额无法抵扣的就越多,形成的负担也就越重,且随着时间推移越积越多。“这种情况占用大量经营资金,显著增加企业经营成本。餐饮企业在购入环节支付的款项中包含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已承担对应的税务负担和成本,留抵税额在这个意义上属于企业的一种‘资产’。企业只要在持续经营,留抵税额就会形成对企业资金的占用,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严琦表示。

  2019年3月,国家出台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增量留抵税额可以申请退还,目前该政策在大多数省市已经落实,缓解了增值税留抵税额快速增长的趋势,但对于2019年3月前的存量留抵问题,至今尚无明确的解决方案。2020年初以来,餐饮行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损失严重,全国餐饮收入39527亿元,同比下降16.6%;限额以上单位餐饮收入8232亿元,同比下降14%,餐饮企业的利润空间被房租、人工、原材料、防疫成本等高度挤压。如能释放增值税存量留抵占用资金这部分压力,对于餐饮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

  严琦同时建议,退还方式可采取有条件退税的方式,如对超过一定年限仍未抵扣的增值税留抵部分进行退税。这样既可以一定程度上保证财政及税收的稳定性,也可以达到为受影响的餐饮企业退税减负的目的。


  《中国食品报》(2021年03月08日02版)

(责编:高娇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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