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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构建校园食安“你呼我应”新模式
来源:中国安全食品网 2024/4/18 12:06:21

  本报讯  近日,安徽省食安办、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印发通知,部署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建立食品安全“你呼我应”工作机制,及时回应广大师生及学生家长在学校食品安全方面的投诉和建议,防范化解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和矛盾纠纷。

  通知明确,督促学校建立“渠道畅通、回应及时、处理得当、回访满意”的食品安全投诉问题或建议处理工作机制。各级各类学校要通过线上线下等方式建立食品安全“你呼我应”渠道,公示处理投诉问题的责任人姓名、职务等相关信息,在食堂就餐区和食品超市等显著位置张贴公示“你呼我应”的渠道和方式,有条件的可通过官方网站、公众号、家长群等方式予以公示。

  通知要求,学校接到投诉后,要第一时间回应,对需要现场处理的,应迅速到达现场,第一时间和投诉人见面或取得联系;相关人员均要做到“即呼即应”,能立即答复的立即答复,不能立即答复的要在做好解释的基础上,告知答复时限,并在要求时限内予以答复。对投诉的问题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对初步判断为疑似食品安全事故或存在重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要立即向市场监管和教育等相关部门报告并迅速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同时,学校应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你呼我应”主体责任,将其作为日常食品安全管理重要内容,一并纳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各级市场监管、教育部门应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并落实“你呼我应”机制,通过发放告知书等方式,加大校园食品安全“你呼我应”工作机制宣传力度。各级包保干部要将学校建立并落实“你呼我应”工作机制纳入包保督导内容;各级教育部门要将学校食品安全“你呼我应”工作机制落实情况,纳入学校年度工作考核评价内容。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教育部门对未认真落实“你呼我应”工作机制或因未及时妥善处置反映问题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学校加强督促指导。

  通知规定,学校在处理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人进行满意度回访、跟踪问效,定期深入分析投诉问题的类别性质、产生原因等,做到举一反三,防止同类问题再次发生,更好地呵护广大师生“舌尖上的安全”。

(张徽  丁一)

 

《中国食品报》(2024年04月18日03版)

  (责编:杨晓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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