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食品报社中国安全食品网> 监管> 浏览文章
温州瓯海对8家使用“生鲜灯”经营户开具处罚决定书
来源:中国安全食品网 2023/12/13 12:15:38

  本报讯  温州市瓯海区市场监管局近日开展“生鲜灯”专项检查,对各个农贸市场食用农产品交易区照明灯具进行地毯式检查,对8家使用不规范照明灯具的经营户当场开具处罚决定书。

  执法人员在茶山农贸市场,发现7家肉类摊位与1家熟食摊位上的灯具颜色偏红,对比日光下,肉类与熟食发生明显的颜色变化,对消费者产生误导,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二款“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品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的规定,给予警告处罚并要求限期整改。

  今年7月,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来,瓯海区市场监管局已开展3轮“生鲜灯”专项整治行动,重点聚焦农贸市场全品类交易区照明灯,包括肉类交易区、海鲜交易区、蔬菜水果交易区等食用农产品交易区,多次向商户宣传生鲜食用农产品灯光照度值标准,并展示符合要求的灯具效果样例,引导商户规范使用接近自然光线的照明灯具,让商品呈现出最自然的颜色。

  截至目前,共出动执法人员123人次,发出提醒告知书153份,发出警示宣传单483份,更换不符合要求的灯具670盏。

  瓯海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继续不定时在全区农贸市场开展“生鲜灯”“回头看”行动,督促市场方落实主体责任,鼓励市场方通过正规厂家统一购买和更换不符合要求的“生鲜灯”,营造良好的市场经营氛围。

  (陈明珠 高熔熔 宋艳羡)

 

《中国食品报》(2023年12月13日05版)

  (责编:叶家茂


文章点评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