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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红薯记忆
来源:中国安全食品网 2022/10/28 9:40:05

  与朋友到一小店用餐,店主说:“我们这里有红薯丝饭,可好吃啦。”朋友听后显得很兴奋,拿着碗就去了厨房,一会儿端着一碗饭过来。米饭中夹杂着金黄的红薯丝,色彩分明,有些诱人,一种熟悉又陌生的味道扑面而来。那是一种人间烟火的气息,我吸了几下鼻子,竟有些昏眩,仿佛又回到了那个以红薯充饥的年代……

  我的老家在湘东山区一个小山村,人多地少,那些水田缠在山坡、隐在山冲、顶在山岗,高寒贫瘠,粮食产量低,每亩的产量最高也只有四、五百多斤。父母年头忙到年尾,生产队腊月底决算,只能够分到几担稻谷回家,一年有两个多月“青黄不接”。红薯、白菜、萝卜就成了度饥荒的食物。因为红薯产量多,自然充当了主角。

  每年出了正月初十,就要育红薯苗了。红薯秧长到3月份,差不多有1米多长,冬季的蔬菜谢了,刚好可以种红薯。

  房前屋后的好地要留着种辣椒、白菜、大蒜等蔬菜,红薯只能种到坡地或远一点的山地。红薯生命力顽强,不择生地熟地,也不管贫瘠肥沃,只要有一点点土,它就扎下根须,默默地接受阳光雨露,吸取大地的营养,奉献出自己的果实。红薯的管理很简单,大约7月份左右翻一次藤。红薯长到那时有拳头大小,土里的红薯将地垄拱出一条条坼,绿油油的红薯藤将土覆盖得严严实实,充满了生命的色彩。薯藤是一节节的,节上会长出一些根须,翻藤就是不让根须上结小红薯,那样会影响红薯的产量。将红薯藤上的须扯断,翻到另一边,松松土,整整垄,再施点肥,就算完事了。10月后红薯停止生长,霜降前将红薯挖出来。

  我家种的红薯最多,差不多占了大半间杂屋。父亲说:“有了这些红薯,明年春荒就不怕了。”父亲说这话的时候,有点如释重负的感觉。

  在我的记忆里,红薯一直伴随我的成长。没有零食的童年,肚子里的馋虫一闹腾,红薯就派上了用途。五六岁的年纪,捧着一个大红薯,不知从哪里下口,但并不影响我将红薯啃完,我会沿着红薯一端边转边咬,红薯上留下一条条牙齿的印痕,红薯越转越细,馋虫安静了。嚼红薯的声音很有破碎感,“嘎嘣嘎嘣”响。稍大一点,上山砍柴或者到野外摘猪菜,身上也不忘带着一个红薯。我们吃红薯很少用水洗的,在衣上蹭几下,要不扯一把野草擦擦,也可以用牙齿刨去粗皮。不干不净,吃了没病。

  红薯的种类有很多,大部分都是红皮白肉或白皮白肉,黄肉和红肉就是红薯里的贵族了,味道甜,肉质细,粉嘟嘟的,最适合煨着吃,特香!只是个头小,产量低,我们家是不刻意去种的,但一年也能挖出几窝。

  红薯从地里挖回来,家里的生活开始发生变化,锅里不再是纯白米饭了,米饭上趴着几个胖乎乎的红薯,褐红色的皮像姐姐用旧了的手绢,裂开的地方露出琥珀色的肉,看起来诱人。我第一次用红薯当饭时,没有感到有什么不好,甚至还有些新鲜。然而没几天,我就受不了了。揭开锅盖,看到米饭上的红薯,就像一只只老鼠,粗笨丑陋,味道不香了,甚至有些难闻。我是家里的“满崽”,吃饭时,眼泪巴巴的,蹲在地上不起来。父亲叹了口气说:“好好读书,将来出息了就不要吃红薯。”母亲变换着红薯的吃法:蒸红薯、煮红薯、煨红薯、方块的、切片的。用她的话说:“就是‘龙肉’吃久了也会腻。”

  红薯丝是吃得最多的。

  红薯挖回家后,我们晚上就多了一件事──刨薯丝。吃过晚饭,父亲洗好一担红薯,在两条长凳上架上薯丝刨。薯丝刨是在一块近2米多长的木板上挖一个方形孔,装上刨刀,那是一块有两排凸起细孔的钢片,一个长方体的刨舱可以沿着固定的边条运动。红薯装在里面,上头再压一个刨柄,父亲和哥哥两个人推来推去,红薯丝就“刷刷”地落进下面的箩筐。红薯刨完还得在大木桶里洗一次,洗干净红薯汁,那样才容易晒干。木桶下面会沉淀一层很厚的薯粉,是做粉丝、粉皮的原料。洗好的薯丝要等到第二天早上才能拿到外面去晒。遇上天气不好,父亲的脸色比天更阴。如果两天不开晴,薯丝只能喂猪了,那样的损失会让父母叹息几天。

  晒干的薯丝用麻袋和敞口的坛子装好,搁到干燥的地方,一直要吃到第二年新粮开镰。

  初吃薯丝饭时还算好,薯丝蒸熟后横七竖八混在米饭里,比米饭有嚼头,润滑柔软,于米饭中析出一丝淡甜。起初,我家的餐桌上除了薯丝,还有大碗的萝卜,间或还有从田里摘回来的野油茶。为了少吃一点薯丝,我在饭甑里刮来刮去,还能扒到一碗没多少薯丝的饭。过了二三月,蔬菜全部收了,菜土像没有来得及打扫的战场,凌乱落寞;田里也翻了坯,新的一茬还未上演。桌上充饥的东西就剩下薯丝了。打开饭甑盖,灰黑灰黑的薯丝将少量的米饭裹挟其中,像大水过后洄水湾里堆积的枯枝败叶,又像是雪地上撒了一些稻草,显得又脏又乱,浓烈的红薯味让我倒胃口。我在饭甑边磨磨蹭蹭、挑挑拣拣,嘴巴撅得老高。父亲看到我这个样子,很是生气:“你就知足吧,我们家还有薯丝饭吃,别人家早就揭不开锅了,不吃你就饿着!”

  我也曾赌气不吃,可过不了大半天,肚子饿得咕咕叫,两眼直冒金花。正是长身体的时候,肯定熬不住。趁父亲上工去了,我就偷偷地吃两碗,这时候的薯丝饭没有那么难吃了。饥啊!大部分的时候,母亲将甑里少有的白米饭用调羹盘出来,舀到我的碗里,我吃的薯丝饭是最少的。

  红薯,让我一辈子也忘不了。

  红薯,一种镌满时代记忆的粗粮,一种陪我走过饥荒的植物。30多年过去,我从来没有吃过红薯,也没有吃过薯丝饭,我在疏远它、冷落它、拒绝它。今天,在这个温馨的小店,红薯又与我相逢,就像见到一位曾对我有救命之恩的人,自己却假装不认识,我感到自己有些渺小。

  我怀着感恩的心走向厨房,走向红薯。

  (洪佑良)

 

  《中国食品报》(2022年10月28日06版)

  (责编:王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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