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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施积极创建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来源:中国安全食品网 2019/11/8 17:1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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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熊家明 通讯员李玉兰)2017年,湖北省武汉市、襄阳市、宜昌市被授予“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称号,在此基础上,先后有40个县(市、区)开展了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各地在加强源头污染治理、实施餐饮质量提升工程、开展“三小”综合治理等10个重点项目上作出示范,发挥辐射引领作用。经过两年多的发展,全省各县市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

  近年来,恩施市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以“四个最严”为基本遵循,以专项整治为手段,以社会共治为路径,全市食品生产经营秩序良好,食品安全监管体系不断健全,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满意度大幅提升,“湖北省食品安全示范县”创建工作成效显著。在此次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创建工作中,恩施市政府从以下几个方面积极参与创建:

  压实党政责任,构建科学高效管理机制 历年来,恩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定期研究食品安全工作,并出台《中共恩施市委恩施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等文件。同时,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和地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确保食品安全工作有序开展。

  严抓监督管理,筑牢食品安全坚固防线 一是强化源头治理管控。恩施市建立了农业规范质量保障体系,积极推进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全市17个乡(镇、办、处)均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实现城乡24个集中供水单位、1个涉水产品生产单位监督检查全覆盖。二是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风险等级分级管理制度、“三小”监管办法、学校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责任制度等系列制度。2017年以来,针对重点食品品种和领域进行专项治理30余次,有效防范了系统性、区域性的食品安全风险。三是强化检验检测。依托国家富硒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恩施市公共检验检测中心,进行针对性、全覆盖的抽样检测,实现食品安全监督抽检4批次/千人的目标。

  落实企业责任,确保食品安全底线 进一步压实食品企业安全责任书,恩施市与食品企业逐一签订了《食品安全承诺书》,要求规模以上生产企业、商超及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均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负责人。同时,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索证索票、下架退市、问题食品召回、从业人员培训管理等制度,督促食品企业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加强宣传引导,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 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2017年以来,恩施市共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六进”活动200余次,发放食品安全知识读本等食品安全宣传品15万份,播放食药安全相关科教片近1000场次。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共受理食品类投诉举报888件,兑现投诉举报奖励9件,共计14370元。

  积极创新创优,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 一是积极推动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工程。截至目前,恩施已成功创建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街3条、省级餐饮服务示范景区1个、省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示范单位15家、省级明厨亮灶示范店5家;二是积极探索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与监管相结合的管理机制。实现了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全覆盖,全市所有学校教职工和学生投保率达100%。同时,通过广泛宣传,学校大宗食品配送企业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投保率100%。

  目前,恩施市参与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已达到预期效果,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不断提高,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群众对食品安全满意度大幅提升。下一步,恩施市将全力以赴,真抓实干,着力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水平,全力保障人民饮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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