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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要求做好夏季粮油收购工作 确保“有人收粮、有钱收粮、有仓收粮、有车运粮”
来源:中国安全食品网 2022/5/17 14:04:56

  本报讯  (记者顾雨霏)夏粮收购是全年粮食收购工作的首战。近日,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财政部、农业农村部等六部门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22年夏季粮油收购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扎实做好2022年小麦、早籼稻、油菜籽等夏季粮油收购工作,不折不扣落实夏粮收购各项重点任务,牢牢守住农民“种粮卖得出”的底线。

  《通知》要求,要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全力抓好粮食市场化收购和政策性收购。要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扎实做好收购仓容调度、资金筹措、人员培训等各项准备工作,确保“有人收粮、有钱收粮、有仓收粮、有车运粮”,优化营商环境,引导各类主体有序入市收购。持续深化粮食产销合作,加强政府层面战略协作,创新举办区域性洽谈活动,推动线上线下融合发展,进一步构建“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市场运作”的产销合作格局。深入推进优质粮食工程,着力实施“六大提升行动”,健全完善优粮优价市场运行机制,为夏粮收购提供有利条件。建立健全粮食收购市场化融资支持机制,积极搭建银企对接平台,用好粮食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充分发挥政策性收购托底作用。要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按质论价,不得压级压价、抬级抬价、拒收符合标准的粮食;严格落实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有关规定,加强入库粮食质量安全检验,发现不合格粮食要及时妥善处置。

  《通知》指出,要统筹推进粮食收购和疫情防控,持续优化为农为企服务。切实增强为农为企服务意识,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帮助农民顺畅售粮、企业有序收粮。要优化收购现场服务,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购粮食品种、质量标准和价格,做好咨询讲解、指示牌设置、接卸引导、账款清算等工作。认真落实节粮减损各项政策措施,充分发挥粮食产后服务中心作用,及时提供清理烘干、储粮保管、加工转化、市场销售以及信息、技术等服务;指导农户做好新粮整理晾晒,支持引导农户科学储粮;指导企业升级改造仓储设施,推广应用新技术和新装备,规范仓储管理,在储存安全的基础上,促进粮食减损降耗、提质增效。坚持公开透明、灵活高效、便民利企原则,规范开展粮食收购企业备案管理。要严格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部署要求,千方百计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形势下的粮食收购工作。要更多采用“互联网+”收购方式,大力推广预约收购、上门服务等,不断优化收购流程;必要时早开门、晚收秤,延长收购时间,合理把握收购节奏。发生疫情的地区,要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同时,发挥好粮食收购联席会议制度等工作机制作用,因地制宜、创新方式,采取针对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收购工作的影响。要指导粮食企业和售粮农民做好必要防护,推动粮食收购和疫情防控两不误。同时,要压实企业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风险隐患排查力度,加强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强化粮食出入库作业监管,坚决防范重特大粮食储存和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此外,《通知》还提出,要切实加强粮油市场监测预警,多措并举保障市场平稳运行。要密切跟踪主要粮油品种生产、收购形势和价格走势,加强分析研判,妥善解决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问题。认真做好夏粮收购相关统计和市场监测工作,适时组织开展粮食购销情况调查,及时掌握农民售粮进展和市场价格情况。加强收购政策宣传解读,优化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向社会发布粮油供求、购销、价格等信息,引导农民适时适价售粮、企业均衡有序收粮。增强系统观念,强化粮食产购储加销协同保障,统筹做好夏粮收购和生产、加工、储备、销售等各环节工作,形成粮食市场保供稳市合力。各地和中储粮有关分公司要密切沟通配合,推动信息共享,加强中央和地方储备粮轮换安排衔接,结合市场形势把握好轮换时机、节奏,充分发挥吞吐调节作用。

 

《中国食品报》(2022年05月17日01版)

  (责编顾雨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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