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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第二次征求意见 茶叶月饼等商品包装要求更为严格
来源:中国安全食品网 2023/11/27 15:55:06

  本报讯  (记者 王宁)根据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组织完成了《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强制性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二次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向社会听取意见。本次重点针对包装层数、包装成本、商品包装质量等方面作了修改,如茶叶的包装层数由“不超过四层”调整为“不超过三层”。

  据介绍,为解决食品化妆品过度包装问题,《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 食品和化妆品》(GB 23350-2021)国家标准于2021年8月10日正式发布,9月1日起实施。根据国家绿色低碳发展要求,针对“茶叶二两,包装两斤”的现象,为进一步限制茶叶过度包装,在通过问卷调查、实地调研和召开座谈会等形式,梳理了茶叶包装现状以及在达标方面存在的问题后,针对标准中关于茶叶的要求提出了相关修改单内容。同时考虑到婴幼儿配方食品创新和市场发展,通过调研,提出了婴幼儿配方食品相关修改单内容。根据第一次征求意见建议,结合冻干工艺等新型产品需求,形成相关修改单内容。

  在包装层数上,粮食及其加工品、茶叶及相关制品、月饼及粽子不应超过三层,其他商品不应超过四层。值得一提的是,根据包装设计的功能需求,结合市场调研情况,调查数据中茶叶包装层数有一层、二层、三层、四层和五层等5种情况,其中二层和三层为主流情况,调研发现,三层包装完全可以满足茶叶的保护、展示、储存、运输等必要功能需求。因此,将茶叶的包装层数改为“不超过三层”。

  在包装成本方面,生产组织应采取措施,控制除直接与内装物接触的包装之外所有包装的成本在产品销售价格中所占比例。销售价格在100元以上的月饼和粽子的生产组织应将比例控制在15%以内,其他生产组织应将比例控制在20%以内。月饼、粽子和茶叶及相关制品的包装不应使用贵金属和红木材料。

  调研发现,近九成的产品包装成本在15%以下,标准中对包装成本要求有降低的空间。考虑到销售价格较低的茶叶产品的包装成本占比较大,因此,将销售价格在200元以上的茶叶及相关制品包装成本占销售价格的比例由20%改为15%。

  在商品包装质量上,要求茶叶、茶制品、调味茶的商品包装质量应不大于内装物质量的8倍。

  针对“茶叶二两,包装两斤”现象,起草组调研了600多种茶叶产品,数据显示,超过60%的茶叶产品的商品总质量不大于内装物茶叶质量的4倍,为引导茶叶包装轻量化绿色化发展,根据第一次征求意见建议,同时兼顾茶叶及相关制品密度差异较大,包装种类、形式丰富的特点,综合考虑后,确定了茶叶、茶制品、调味茶的商品包装质量应不大于内装物质量的8倍。

  此外,还将附录A的“表A.1 食品的商品必要空间系数”作了修改。

  根据市场调研,结合茶叶不同产品间密度差异,综合考虑茶产业发展现状和绿色低碳发展需求,将“茶叶及相关制品”细分为“紧压茶”“其他茶叶及相关制品”,并规定k值(必要空间系数)分别为9.0、13.0,另外结合调研和征求意见数据反馈情况将太平猴魁、寿(贡)眉、白牡丹、白毫银针、毛峰、六安瓜片、安吉白茶、单丛茶、武夷岩茶、云南大叶种茶、陈皮k值调整为20.0;叶类和花类代用茶k值调整为60.0。

  根据征求意见情况和食品加工工艺的创新和市场发展,对意见反馈较为集中的几类创新产品和新型加工方式产品的包装和净含量进行测定后,调整了采用冻干工艺k值取18.0,采用膨化工艺的产品k值取20.0,调整带壳的葵瓜子或核桃以及含果干的制品k值取7.0,调整鱼松和虾松产品k值取10.0。速食干海参产品k值取22.0,其中采用冻干工艺的产品k值取60.0。调整婴幼儿生制类谷物辅助食品k值取4.5;婴幼儿饼干或其他婴幼儿谷物辅助食品k值取10.0,其中婴幼儿米饼k值取20.0。辅助营养补充品中肉酥k值取10。

 

《中国食品报》(2023年11月27日03版)

  (责编:王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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