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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发布 将于明年一月一日正式施行
来源:中国安全食品网 2023/9/12 11:04:29

  本报讯  (记者 袁国凤)企业标准化工作对激发企业创新活力、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具有重要意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精神以及《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有关要求,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了《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司负责人就《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提问。

  《办法》主要包括总则、企业标准的制定、企业执行标准的自我声明公开、企业标准化促进与服务、监督管理、附则等内容。

  在为企业标准化工作营造更加优良的环境,激发企业标准化工作内生动力方面,该负责人表示,《办法》坚持企业主体、市场驱动,在保护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企业标准化工作内生动力方面主要有以下三方面举措。

  一是用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代替企业标准备案管理制度。二是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依法进行监督检查。三是加大对企业标准化工作的激励和服务力度。

  在高标准引领高质量发展方面,该负责人介绍,在营造有利于提高企业标准技术水平、推动企业不断拉高企业标准高线以及对标国际水平提升企业标准水平方面,《办法》第十四条第三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作出了详细规定。此外,第二十七条规定,加大对起到引领示范作用、产生明显经济社会效益的企业标准奖励力度;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标准技术水平低于推荐性标准不明示的,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修改对企业标准少于或者技术要求低于推荐性标准提出了公开要求。该负责人表示,《办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企业公开的功能指标和性能指标项目少于或者低于推荐性标准的,应当在自我声明公开时进行明示。”该规定主要出于以下考量:一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推荐性标准是综合考虑科技发展、社会消费水平等各种因素制定出来的,符合或者接近广大消费者的心理预期与常规定位,低于推荐性标准应该让消费者知情。二是通过要求企业自我声明公开明示其指标情况,充分保障消费者选择权。三是企业是微观高质量发展的主体,通过该项规定进一步营造公平竞争环境,促进高质量发展。

  本次修订增加了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制度,该负责人表示,自我声明公开是对企业标准化工作进行监督管理的基础和前提,公开渠道的安全、可追溯是企业标准管理和监督工作的需要,该规定是自我声明公开制度设计完整性的一个环节,能有效保障各相关方利益,便于自我声明公开制度的有效实施。因此,《办法》第十五条规定,鼓励企业通过国家统一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自我声明公开。对于在其他渠道公开的,应当在国家统一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明示公开渠道,并确保自我声明公开的信息可获取、可追溯和防篡改。

  该负责人还提到《办法》的制度创新突破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建立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二是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三是实施标准融资增信制度。

 

《中国食品报》(2023年09月12日03版)

  (责编:袁国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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